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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关环保问题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164号
【发布日期】 2012-02-15
【实施日期】 2012-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关环保问题的函

环办函[2012]164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部组织开展了对你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公司所属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和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均存在较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在2010年和2011年的监督性监测中,排放废水中国家控制主要污染物氨氮超标严重。

  经研究决定,现暂停对你公司的核查。你公司应立即进行整改,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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