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议纪要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2]11号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2012年1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现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议纪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2012年1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指示要求,1月12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形势分析会,分析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2012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刘功臣出席会议并讲话,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了有力遏制。特别是2011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公路安全保护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2011年比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6.8%,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42.6%。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量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减少总量的7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道路交通安全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字仍然较大,群死群伤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岁末年初接连发生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操作不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健全等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整体依然薄弱,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驾驶人队伍素质不高。驾驶人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应急处置能力弱等突出问题。二是车辆安全隐患突出。大中型客车产品车身结构强度、被动安全性能不高,座椅不牢固,普遍缺少安全带。三是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重效益、轻安全,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驾驶人聘用把关不严,特别是挂靠经营车辆、客运包车以及指使、纵容驾驶员疲劳驾驶等问题突出。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四是农村公路安全基础薄弱。农村公路标准低,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乏,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农村公路失控漏管问题突出。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仍然突出。五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亟需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部分驾驶人文明素质不高、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尚未养成。 三、2012年要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做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若干意见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长远性、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二是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安委办〔2011〕50号),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三是将2012年作为“道路客运安全年”,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抓紧研究拟定活动方案,主要内容涵盖:继续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和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巩固和深化客运整治成果;以大培训、大教育为主要措施加强驾驶员素质教育;以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为主要内容开展客运企业标准化工作;以动态监管为主要手段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监管;以修订完善相关标准为主要抓手提高客货运车辆安全性能。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区分专业运输驾驶人和普通驾驶人,实施有针对性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继续以客货运车辆为重点,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理,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并依法加大对“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治理和行政、刑事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督促运输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强制客货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并严格夜间客运班线的审批,合理调整班线时间,从源头上解决疲劳驾驶问题。积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对胁迫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运输企业负责人、车主追究法律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标准化建设。强制推行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的所有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强制要求大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安装限速装置和采用全承载整体式结构车身,提高客运车辆主被动安全性。对新出厂的货车强制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限载装置,接入道路货运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并研究安装缓速装置的可行性,以技术手段不断强化源头管理,有效减少客货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六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联合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道路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以排查整治险桥险路、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交换和共享,形成对隐患的整治合力。七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地区对所有客运企业及其从业驾驶人开展走访活动,通报重特大事故和宣传安全形势,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互动式、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组织策划,加强公益宣传,建设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志愿者队伍。抓好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八是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各类事故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抓好重大事故联合督导、联合通报、联合约谈、联合分析和挂牌督办,通过挂牌督办,督促各地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并通过严肃问责,促进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建立事故整改措施督办制度,加强对每一起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企业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出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苏洁、赵瑞华、侯景雷,公安部刘钊、王强、王政新,交通运输部徐亚华、俞卫江、柴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