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厅水字〔20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及港航企业,各有关货主及托运人,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中国理货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 为了规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制样、送检、监装等工作,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水发〔2011〕638号),参照相关国际规则,结合我国港口装卸生产实际,我部制定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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