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的通知 民发〔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11年民政部确定首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以来,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发〔2010〕2号)精神,学习借鉴示范单位先进经验,在全国殡葬系统形成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为继续开展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示范标准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民政部确定北京市平谷区民政局等10个基层民政部门,河北省石家庄市殡仪馆等13个殡仪馆(火葬场),北京市万安公墓等6个公墓(骨灰堂)为第二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在推进殡葬改革中进一步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各地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现代殡葬事业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附件:第二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二批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名单
一、基层民政部门 北京市平谷区民政局 江苏省张家港市民政局 江苏省海门市民政局 浙江省嘉兴市民政局 浙江省义乌市民政局 福建省晋江市民政局 江西省赣州市民政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云南省嵩明县民政局 二、殡仪馆(火葬场) 河北省石家庄市殡仪馆 辽宁省阜新市殡仪馆 上海市益善殡仪馆 江苏省苏州市殡仪馆 浙江省杭州市殡仪馆 山东省济南市殡仪馆 山东省诸城市殡仪馆 河南省安阳市殡仪服务站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殡仪馆 湖南省长沙明阳山殡仪馆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 四川省泸州市殡仪馆 甘肃省兰州市殡仪馆 三、公墓(骨灰堂) 北京市万安公墓 天津寝园 吉林省吉林市佳龙陵园 上海市滨海古园 湖北省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西樵山福荫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