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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12316三农信息服务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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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市[2012]3号
【发布日期】 2012-02-27
【实施日期】 2012-0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12316三农信息服务标识的通知

农办市[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  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服务“三农”作用,塑造12316三农信息服务统一、公益、鲜明的品牌形象,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并报请部领导审定,我部决定启用“12316三农信息服务”标识(见附件,以下统称“标识”)。现将标识图案及其含义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标识正式启用日为2012年3月16日。标识可以用于以12316为纽带的热线电话、农业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短(彩)信、报刊杂志等涉及三农信息服务的各领域,可以用于宣传、展览和服务等各项活动中。(我部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标识管理办法)

  请各单位紧密结合“12316,信息惠农家”活动,积极部署推动标识的宣传使用,印制相关印刷品,及时张贴更换使用在相关服务产品上,尽快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户知晓,以最大限度地发挥12316服务“三农”的作用。

  特此通知。

  附件:12316三农信息服务标识图案及含义(略)

 

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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