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6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人参(人工种植).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