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2年第一批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备案未通过原因的通知 原材料司函[2011]49号
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你单位申报的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备案未予通过,原因见附件。有关补充材料或异议,请于通知之日起一周内提交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张文明 电话:010-68205570 传真:010-68205564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第一批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备案未通过原因汇总表.xls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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