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38号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38号
【发布日期】 2012-03-09
【实施日期】 2012-03-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38号

 

  经核查,广州市花都区恒泰动物药品厂、宁夏太平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梅州市施特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合浦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龙桥兽药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桂中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北流市新正兽药厂因城市规划厂房被拆除或自行停产6个月以上,均已不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收回上述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予以注销,同时注销上述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  本公告注销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附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附件1.doc:

  1: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收回《兽药GMP证书》目录

  2:注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