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38号
经核查,广州市花都区恒泰动物药品厂、宁夏太平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梅州市施特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合浦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龙桥兽药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桂中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北流市新正兽药厂因城市规划厂房被拆除或自行停产6个月以上,均已不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收回上述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予以注销,同时注销上述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本公告注销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附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doc: 1: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收回《兽药GMP证书》目录 2:注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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