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洁 电 话:010-88411888转512 传 真:010-68437171 邮 件:jj@cqm.com.cn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机床集团重庆第二机床厂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盘锦大洼合金镀钢厂 南京田中机电再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高安南特东腾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洛阳瑞成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云南兴长江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