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清华大学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2]20号
【发布日期】 2012-03-14
【实施日期】 2012-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清华大学的批复

教发函[2012]20号

 

清华大学:

  你校《关于接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成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的请示》(清校文[201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清华大学,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的建制。

  请清华大学根据上述精神并按照与中国人民银行达成的有关协议抓紧落实划转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