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机[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我部制定了《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了掌握各地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地认真统计填报《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于6月底、11月底前将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报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联系人:刘俊、王超 电 话:(010)59193363、59192867 传 真:(010)59193341 邮 箱:njhsajc@agri.gov.cn 附件: 1. 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略) 2.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doc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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