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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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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
【发布日期】 2012-03-16
【实施日期】 2012-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

  该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之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汇总后报送国家局。

  附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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