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牧)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2009年教育部、农业部、商务部开始联合推动农产品直供高校食堂的“农校对接”工作,并举办了两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有效推动了各地“农校对接”工作的开展。随着“农校对接”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并进入试运行阶段,为“农校对接”在线交易提供安全保障、物流配送、金融支撑等一系列服务支持,势必对“农校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为继续深入推进“农校对接”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7—29日,7月26日报到。 地点:陕西省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陕西省西安市会展路1号)。 二、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厅(局、委、办)、供销合作社有关领导。 2.各省(区、市)学校后勤行业组织领导。 3.高等学校后勤及伙食工作有关领导。 4.高校餐饮服务企业负责同志。 5.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关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同志。 三、组织要求和会议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行业组织负责组织当地高校和食堂经营企业,对学校食堂2012年下半年及2013年上半年米、面、油、蛋、禽、蔬菜等物资需求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统计,准备订单。 农业行政部门、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农产品流通企业,准备所能提供的米、面、油、蛋、禽、蔬菜等产品,以及相关宣传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鼓励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相关企业以及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参会。 参会各方就采购或合作意向进行洽谈、签约。洽谈会期间召开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特邀企业参加的“农校对接”工作交流研讨会。 四、其他 1.请各地教育、农业、商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充分重视此次洽谈会,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并以省(区、市)为单位,将会议回执于2012年6月25日前反馈会议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2.推荐的农业合作社不超过100家,6月15日前确定名单,免收展位费。 3.相关未尽事宜待下发补充文件另行通知。同时可登录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查询:http://www.nxdjfuw.org.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王晴 张宪涛 电话/传真:010-66096235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张伟超 尹晓 电话:010-82503279 82503289 传真:010-82503279 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 王文 戴正凤 电话:010-62512437 附件: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参会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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