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243号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废止4件已过适用期或者已被新文件取代的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认定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27件文件为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doc:
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
民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