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今年以来,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手足口病发病数、重症数和死亡数较去年同期上升明显,局部地区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常见,布病、出血热等人畜共患传染病依然处于较高发病水平,传染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传染病防控属地化管理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投入力度,针对辖区重点传染病与影响传染病流行的重点危险因素,制订防控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联防联控。 二、加强监测报告,切实做好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不断提高疫情报告质量。要加强传染病疫情预警预测工作,在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重点地区和人群中开展主动监测。要进一步加强病原学检测工作,为传染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传染病监测、预警、调查处置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三、加强科学防控,切实落实各项重点防控措施 手足口病高发地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儿童的晨午检制度、环境消毒等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做好手足口病和其它出疹性疾病的鉴别诊断,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频发地区,要切实做好疫情分析、实验室检测,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布病高发地区,要继续加强与畜牧部门合作,促进畜间布病防治工作,要做到早期发现并规范治疗病人,减少慢性化。出血热发病水平较高的地区,要加强对人间、鼠间出血热疫情监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置,在重点地区及重点人群开展免疫预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鼠、灭鼠活动,有效降低鼠密度。登革热输入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区,要认真做好疫情和蚊媒密度监测,主动搜索可疑发热病例,积极开展灭蚊工作。 四、加强预检分诊,坚持做好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登记报告工作,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坚持做好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工作,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要根据当地防病治病的需要,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改善危重病人救治的设施条件,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重点加强EV71型手足口病重症患儿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救治工作,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 五、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结合爱国卫生月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抓紧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清除蚊虫孳生地,做好改水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切实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切断传染病特别是肠道和虫媒传染病传播途径。 六、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传染病疫情风险沟通工作 各地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充分发挥12320、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媒介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媒体舆论,及时消除谣言传播,争取新闻宣传主动权,保证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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