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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请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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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国粮发〔2012〕44号
【发布日期】 2012-03-27
【实施日期】 2012-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粮食局关于请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的通知

国粮发〔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粮食行业协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粮食流通产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信息、技术、人才交流,拓展粮油、粮机产品销售渠道,支持粮油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我局决定与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10月16日至18日在济南舜耕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共同主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以下简称“粮油展”)。

  第十二届“粮油展”由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粮食局、济南市粮食局共同承办,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等单位协办。

  本届“粮油展”除继续展出各地名、特、优、新粮油、粮机产品外,同期还将开展新产品专题推介、参展产品金奖评选、全国粮食行业人才信息服务网开通仪式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由承办单位另发。

  做好一年一度“粮油展”组织工作,对于帮助粮油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粮油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请你们不断总结前十一届展会成功和组织经验,秉承展会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基本宗旨,积极为“粮油展”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大力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展览、展销,邀请粮油经销商、代理商、超市、连锁店及批发市场等单位参观,为促进粮油产业的科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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