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6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河南延长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盘锦兴盛石油产品经销有限公司、江门市万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宿州京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铁岭百纳能源有限公司、延边东北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大连中北亚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注销河南信源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铁岭郭氏集团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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