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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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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12-03-29
【实施日期】 2012-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

海关总署2012年第17号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面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  特此公告。

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doc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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