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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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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发布日期】 2012-03-29
【实施日期】 2012-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 (HJ 2509-2012).PDF

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录音笔 (HJ 2510-2012).PDF

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视盘机 (HJ 2511-2012).PDF

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HJ 2512-2012).PDF

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 (HJ 2513-2012).PDF

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吸尘器 (HJ 2514-2012).PDF

  以上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HJ/T 302-2006)废止。

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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