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2〕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4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以下简称“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接种疫苗,家庭有责”。为广泛宣传接种疫苗对于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强调家庭负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的接种责任,号召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我部决定在预防接种日前后一周内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日宣传工作,紧密围绕宣传主题,结合今年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宣传计划。主动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加强与广电、教育等部门的协作,联合新闻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共同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和教育工作。向群众积极宣传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强调家庭要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接种。 二、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通过组织知识竞赛、专家访谈、文艺演出等各种宣传活动,鼓励广大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儿童家长等积极参加,提高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积极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户外电子屏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我部也将组织设计一批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模板,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供各地下载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宣传 各地要以开展全国查漏补种月活动为契机,组织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走乡入户,深入到边远地区、山区、农牧区、海岛、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等预防接种工作相对薄弱的地方,在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村医(家庭医生)、学校(幼儿园)教师、儿童家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对及时和全程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的认识。 四、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宣传活动总结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送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 系 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免疫处 杨娜 联系电话:010—68792653 传 真:010—68792357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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