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换发2012年第一批民用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2]49号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北京凯佰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关于牛胜利等同志换发操纵人员执照的请示》(原安发〔2012〕3号)、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关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研究堆操纵人员换发新执照的请示》(院安发〔2012〕61号)、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关于办理“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操纵人员换照”的申请》(清核请〔2012〕3号)、《关于办理“5MW低温核供热堆试验站操纵人员换照”的申请》(清核请〔2012〕4号)、《关于办理“屏蔽试验反应堆操纵人员换照”的申请》(清核请〔2012〕5号)、北京凯佰特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医院中子照射器操纵员换照的请示》(凯佰特办发〔2012〕002号)收悉。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4家营运单位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换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牛胜利等54人具备了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批准换发执照(批准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批准换发执照人员名单.PDF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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