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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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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2012]50号
【发布日期】 2012-03-31
【实施日期】 2012-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20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落实,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我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  附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PDF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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