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环办会[2012]14号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经研究,决定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总结“十一五”以来规划财务工作,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规划财务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2年4月13日,会期1天(4月12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京西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厅(局)负责同志、规划财务处处长以及独立设置的规划院(所)负责同志,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负责同志和规划财务处处长;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 (三)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代表凭会议通知进入京西宾馆(要求每人持一份通知); (二)请于2012年4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谢光轩、孙晓芳 联系电话:(010)66556101、15010209434 (010)66556105、13601236811 传真:(010)66556104、66556131 附件:会议回执.doc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