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银监局关于打击取缔不法信用卡中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报告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5]213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银监局关于打击取缔不法信用卡中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报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工商局:
  近期以来,福州市出现个别不法中介通过一些平面媒体刊登“抵押贷款”、“代还信用卡到期款”、“低息贷款”等广告,通过代替信用卡持卡人偿还到期透支款,或者协助信用卡持卡人刷卡虚假消费套现等方式,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金融活动,已引起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福建银监局《关于打击取缔不法信用卡中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报告》(闽银监(2005)122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配合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人民银行,联合依法予以取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对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监测,充分认识不法中介利用信用卡代客还款、套现牟利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加强警惕和防范,一旦出现非法金融活动,及时依法查处。
  各发卡银行和中国银联公司福州分公司要加强信用卡使用管理和POS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