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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秦政办[2006]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工作的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办字[2006]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2006]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延续工作程序,解决采矿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当前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中有关问题提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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