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从事高中教学、担任政府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后辞去公职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与其他两名合伙人创建四川贤博律师事务所。教师、公务员和律师的职业经历,炼就了谦虚谨慎、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培养了全面开放、敏捷周密的思维方式,养成了平等尊重、真诚友善的沟通习惯,积淀了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元的知识结构,具备了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值得当事人信赖。 执业理念:诚信、勤勉、高效、专业。 专业特长:擅长建筑房地产、合同、公司、行政、劳动、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律师格言:为善良之人,做正义之事,维合法之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