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姓名: |
宋钢胜律师 |
电话号码: |
13937895777 |
执业机构: |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
14102201410748506 |
Q Q号码: |
469559807 |
电子邮件: |
songgsheng@126.com |
联系地址: |
河南兰考 兴兰大道6号 |
|
|
|
宋钢胜,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现为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担任执业律师以来承办过大量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同时兼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 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不唯上,不唯权,不唯书,不唯钱;不做高高在上的学者,也不做挑词架讼的讼棍;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我的执业理念。联系电话:1393789577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