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律师、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民革党员、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南京、广州、武汉、海南、宁波、黄山、恩施、绵阳、唐山、南平、九江、吉安、保定、十堰、漳州、潍坊、台州、天水、晋城、榆林、德州、宝鸡、温州等地民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南京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江苏省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南京市律师公证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聘任的“省级律师调解员”,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调解员、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曾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先进律师”“江苏省优秀法律顾问”“南京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律师风采奖”“律师执业30周年特别奉献奖”“江苏省律师行业执业满30周年荣誉奖”“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纪念奖”。 曾荣获民革中央“全国民革基层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全市统一战线为经济发展服务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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