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如果是赠与,并取得了谅解书。为何在民事判决中,被害人仍主张向车主要精神赔偿金,而且在民事判决中未将这部分钱扣除。司机肇事逃逸是全部责任,只能由车主承担赔偿,他与被害人私下达成只起诉车主是否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车主利益?民事判决中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未扣除这伍万块钱是否违背损益相抵的原则?提起再审改判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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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是可以的,你在赔偿给被害人后,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你。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0-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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