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你要退回前期的购房款比较困难,你可以和房产公司协商看看能不能协商退房。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05-27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