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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离婚的案件

  • 地区:广东-东莞    分类:民商事类-离婚同居    悬赏分:5    回答数:1     2018-05-15 13:53
  • 我是河南洛阳人,她是松原市宁江区人,07年我们在松原市登记结婚,婚后一年多生有一个小孩女方就走了,至今联系不到人,想在松原市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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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起诉离婚,对方下落不能,联系不到,应该要到丈夫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8-05-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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