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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房产纠纷

  • 地区:河北-承德    分类:民商事类-房屋土地    悬赏分:10    回答数:1     2014-02-05 18:03
  •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原居住房屋欲开发,此房产现增值。但房屋系父亲单位所分家属院,房改时,单位决定将个人所住家属院作价卖给住房人,且只对单位职工,也就是其父,因其父无钱,此房由大儿子和二儿子出钱购买,各出资一半,并答应分别由各方所有一半,而其与父亲母亲共同居住。但又因当时卖方只对其单位职工,大儿子与二儿子均不属于该单位职工,所以,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在其父名下。现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其他子女欲将房产变遗产分得,该如何办?或者该如何证明此房系大儿子与二儿子分别所有,而且不被其他子女继承。,3分钟内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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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你所说“因其父无钱,此房由大儿子和二儿子出钱购买,各出资一半,并答应分别由各方所有一半,而其与父亲母亲共同居住。”要看该内容是否符合遗嘱的法定要件,遗嘱是否成立并有效,如果是遗嘱并有效,那么,该财产就是你们二个儿子,否则,就要按照法定继承。你可以看一下“法定继承纠纷”http://www.lsbar.com/assistant/assistantContent/10830/1

律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02-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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