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对重点线索实行提级办理,严查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今年2月,该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79件,查结222件,处分320人,移送审查起诉91人。
“‘村霸’团伙被‘一锅端’了!村党总支原书记胡金有,村小组原组长胡金祥、赵小六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近日,这则消息在该省曲靖市沾益区刘家庄村引起强烈反响。“查得好,横行乡里,欺压村民,终于倒了,真是帮我们出了一口恶气!”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说起这次查办,沾益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邓跃东印象深刻,“此案涉及烤烟收购问题,烤烟是当地农民的‘米缸’‘钱袋’,很多农民一年的主要经济收入就靠烤烟,所以这个案子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我们接到线索后按有关规定立即启动提级办理程序,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包案负责,派出专案组直查快办。”
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级办理、直查快办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群众关注度高,且在地区和部门(行业、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涉及窝案、串案、案中案的;涉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等等。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对排查出来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定期进行梳理,筛选一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快办,并形成任务清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该省纪委监委还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对提级办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实行台账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对相关转办、交办件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定期统计、梳理、对账、销账;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凝聚打击涉黑涉恶腐败的合力,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形成整体合力。同时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罪与非罪界限,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连续挥出重拳,通过实行提级办理,提高精准打击力度,一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得到解决、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还群众以和谐安宁。”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