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山小榄镇一段“路怒哥”的视频在网上引热议:东莞车主强行变道被轻微追尾后,开“斗气车”猛撞后车致双方车辆受损严重。近日,中山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涉案司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8个月。
据介绍,涉案司机赵某某今年33岁,是东莞一家塑胶机械厂的经营者。去年7月28日17时30分许,赵某某驾粤S牌号小汽车行至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小榄工业大道交会处红绿灯时,因越实线变道与彭某松驾驶的粤T牌号小汽车碰撞。随后,两人下车发生打斗,赵某某后又驾车连续撞击粤T牌号小汽车车头致该车受损(经鉴定,损失价值人民币17569元)。
之后,赵某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案发后,赵某某已赔偿彭某松21817元并获得谅解。
近日,中山市第二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由于赵某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均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服刑8个月的判决。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案中的涉案司机赵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彭某的财物损失,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在本文的最后,小编建议各位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