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库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纠纷。《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该案由由车库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