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如采取口头形式,很难举证证明双方有口头的约定。所以,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时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
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就婚前财产的约定:
二、就婚后财产的约定:
三、就债务问题的约定:
四 、就其他问题的约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xx(签字、盖章)
乙方:XX(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