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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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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3-11-12
【审批日期】 2013-11-12
【修改会员】 minghu
【修改原因】 舒服舒服

◆典当纠纷案件,一般应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典当物是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借贷类纠纷及担保类纠纷的区别。典当是一种复合的法律关系,其既包括借贷关系、亦包括担保关系,两种关系在典当中是很重要的有机结合,不宜单独适用某一种法规来调整,用单独的典当纠纷这一案由来调整此纠纷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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