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新闻 > 未成年人抢劫小学生30元 藏匿五年后抓捕已成大男孩
最热文章
  • 微信群也是公共场所 ……
  • 小伙微信销售玩具枪 ……
  • 少年雷文峰之死 社……
  • 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民事……
  • 从司法实例谈天价索赔……
  • 从国际法角度分析金正……
  • 徐某某上诉状……
  • 最新文章
  • 广州大学故意杀人案嫌……
  • 男子宾馆内自杀 30……
  • “撞死人赔不起”众筹……
  • 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
  • 高速公路因债务及欠工……
  • 高速公路因债务及欠工……
  • 节目主持人成老赖 ……
  • 未成年人抢劫小学生30元 藏匿五年后抓捕已成大男孩

    王节    时间: 2017-03-29  点击量: 447

    男孩在校园门口抢劫小学生,藏匿五年之后被抓获。近日,渭城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0元。

    20119月的一天下午,还未成年的刘某与张某、高某在街上闲转时,商量到学校抢劫在校学生。随后,刘某等三人来到渭城区一所学校门口,对两名学生实施搜身,并向二人逼要钱款,其中学生小张不让其搜身,于是刘某等3人一起威胁小张,让其拿钱并进行拳打脚踢、用甩棍和木板抽打,当场抢走小张现金30元,后挥霍。201610月底,刘某在网吧内被抓获,同年118日被依法逮捕。

    渭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已构成抢劫罪。其伙同张某、高某(二人已判刑)共同故意实施抢劫犯罪,系共同犯罪。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抢劫对象系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0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