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说起。那时,张霞刚和丈夫离婚,带着10岁的女儿筱泉一起生活,母女俩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倒也平静。不久,经人介绍张霞认识了刘庆才,两人很快就同居了。2010年,刘庆才和张霞的第一个女儿出生,2011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因为没有结婚,两个孩子都无法落户。为此,张霞多次和刘庆才提过领证的事,但是刘一直推脱,每次都说再等等。被花言巧语迷惑的张霞再也没有提过结婚的事情。
2012年3月的一天晚上,张霞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只留下筱泉在自己卧室里写作业,突然,刘庆才推门进来了。平日里道貌岸然、嘘寒问暖的父亲性侵了这个未满11岁的少女。在随后的3年里,刘庆才几乎每周都会性侵筱泉,而筱泉却在恐惧与羞耻中选择了沉默。直到2014年12月,筱泉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再三犹豫后,筱泉回家将事情真相告诉了母亲。
随着案件的侦查,刘庆才的真实情况浮出水面。也是直到这时,张霞才得知这个与她同床共枕6年之久的人的真实面目。原来,刘庆才不仅结过婚,而且根本没有与妻子离婚。这也正是他一直不同意与张霞领结婚证的真正原因。很快,公安机关对这一案件立案侦查。
然而,一审判决意见却完全出乎筱泉母女的意料:刘庆才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检察官认为,一审判决不当,遂提起抗诉。很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青岛市检察院提起的抗诉。
在二审法庭上,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官提出了“量刑畸轻,依法应予严惩”的抗诉意见。检察官与刘庆才及其辩护人、专家证人围绕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和有关焦点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鉴定意见合法有效。也就是说,刘庆才的确是筱泉腹中胎儿的生物学父亲,其性侵筱泉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虽然刘庆才和张霞并没有结婚,但实际上他扮演了父亲的角色。在开始的时候女孩对刘庆才十分依赖和尊重,但他却利用这种便利条件犯下了滔天罪责。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触犯,也是对人伦底线的触碰。”韩绍广说。
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义正辞严,一直叫嚣着“要你们好看”的刘庆才再也没有了第一次开庭时的嚣张气焰。特别是当检察官提到了为人父却违背人伦底线的质问时,他第一次低下了头。
检察官提出了刘庆才应适用无期徒刑的抗诉意见:“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这类案件,我们国家一直采取严厉打击的刑事政策。在2013年,‘两高’‘两部’出台意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意见中详细系统地规定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其实,国外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惩罚也是十分严厉的。比如在德国,凡是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强奸,且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或者被化学阉割。俄罗斯相关法律也有类似规定,1996年美国就颁布了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开罪犯身份。以上国家的立法都很严格,其中有些做法对我们有借鉴意义。”
2016年12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庆才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