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到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刑侦大队报案说,两名20多岁的小伙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到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后,伪造车辆登记证书,把一辆黑色哈弗汽车开到城东区八一路二手车市场倒卖。
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民警多方调查,将嫌疑人确定为两名20多岁的西宁本地人雷某和马某。两人从2016年 12月至今年3 月,在西宁市四区三县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实施诈骗,先后将多辆轿车倒卖。
3月30日,刑侦大队民警根据线索在城北区附近一小区抓捕嫌疑人时,雷某和马某开车撞了四辆车后逃离现场。4月 1日,民警得到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后,在城北区宁张路一家酒店将雷某抓获,当晚在朝阳东路附近将马某抓获。两人落网后交代,他们骗来的车子一般以商务轿车为主,很多车子被两人以一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价格卖出。经过警方核实,截至3月底,两名嫌疑人利用合同将车子骗到手后,先后倒卖轿车12辆,初步估计涉案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此外,调查显示两人都是瘾君子。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两名行为人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与原车主签订合同,从而使车主产生认识错误,处分自己的财产,然后倒卖车辆,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两人吸毒成瘾,想要通过倒卖车辆挣钱,具有诈骗的直接故意。手段和目的都具有可罚性。目前,雷某和马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西宁城西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情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