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之前的中介公司被大熊公司并购,所以在今年3月,黄先生又与大熊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业务员说,这个合同只是转移承租权,确切的租房日期仍以之前的合同为准。”但实际上,黄先生还是相当于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截止日期由今年9月变为了明年3月。
此后,按业务员所说,付款方式由之前的“押一付三”改为“押一付一”,黄先生须通过一款名为“分付君”的APP软件缴纳每月房租。当时他的手机上显示还需缴纳12期的费用,合同上并未写明需通过软件付款,而且注册这款手机应用时还需上传身份证照片,这和办理贷款和信用卡时的流程非常相似。当时他觉得不妥,但被业务员否认了这是贷款软件。不放心的黄先生又致电“分付君”客服电话,得知该公司与大熊公司有合作关系,黄先生办理的业务实为贷款业务。黄先生对大熊公司的行为十分不满,并取消了该分期申请。“原来我用自己的信用向银行贷了两万多元,每个月交的房租竟然是在还贷。”
据运营部门的负责人杨先生称,与租户签订新协议是为了方便租户在退租时拿到押金,租户可根据与原中介的协议日期租住,而“分付君”是大熊公司为方便租户提供的便捷支付租金的方式。
有律师认为,若大熊公司确如负责人所说,在签订新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说明了租户可按照之前合同所确定的租住日期租住房屋,且到期后若不打算继续承租该房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那么对于租户而言是妥当的。
另外,若租户通过“分付君”APP交纳房租的过程中,真的发生了贷款行为且租户对此模式并不知情,那么大熊公司的行为有误导租户的嫌疑,“业务员向租户要求按照指定渠道付款,且该渠道有可能对租户未来信用造成影响的前提下,要是不说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便是一种误导。”她提醒租户,租房过程中务必仔细阅读租赁协议,按照协议中明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如果单方要求变更租赁协议相关内容,须以书面形式明确,租户也应注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