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民事反诉状?
反诉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在诉讼中,被告方认为原告方也存在侵害被告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并处理,这就是提起反诉。而相应的诉状就是反诉状。
反诉中所提出的反诉内容,一定要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情,仅仅是当事人相同,那么不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起诉讼,而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2.民事反诉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反诉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首部
①标题:写“民事反诉状”。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反诉人即为本诉被告人,被反诉人即为本诉原告,应当用括号在“反诉人”和“被反诉人”后面标列出该信息。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职务和联系电话。
(2)反诉请求
这一部分必须写明确,具体有多个反讼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3)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即针对本诉,提出原告方侵犯我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相关理由和证据,提出反诉请求的依据和法律适用等内容。事实理由要清楚、透彻,描述事实和说明理由时要把握住争议的焦点所在。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5)尾部及附项
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反诉人签名;反诉时间;附项主要应当列明材料的内容以及份数,并标号分项,附件1均为反诉状副本,份数根据被反诉人的人数提交,被反诉人的人数为几人就提交几份反诉状副本。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 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反诉人
年月日
附:反诉状副本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