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
个体工商户指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本,依法经核准登记,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从事非农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相应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是指欲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的依法核准登记某些事项的请求。
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二)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粘
贴
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族
住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前职业状况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二、申请登记项目
字号名称
备用字号名称1
备用字号名称2
从业人数
资金金额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经营范围及
方式
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