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指因某种原因终止营业的合伙企业向主管机关依法提出的取消其经营权的请求。
2.合伙企业注销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条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场所
申请注销登记原因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
清算人签字: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