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公司股东等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该登记即为变更登记申请。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如因变更住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先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迁档手续,填写《企业档案迁移申请表》后再向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验资报告出具后9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3)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按《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公告、处理债权债务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验资报告出具之日9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3)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章);
(4)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如果公司减少实收资本的,应与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
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30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0)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 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应当提交股东死亡证明、合法有效的继承证明(原则上需公证),无需提交第4、5项材料(如公司章程对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另有规定的,则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一一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6)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7)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3)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6)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光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出资时间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时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5)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出资方式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长期/ 年
股东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相关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