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在依法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之前,基于某种原因向复议机关撤回复议请求的书面申请。
2、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
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正文
先写明案由和申请复议的时间等,然后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请求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撤回申请的理由可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3)尾部及附项
致送复议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___一案,于__年__月_日向___申请复议,现
请求撤回复议申请。其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复议机关的名称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