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钟**
被告,刘*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合2537507元;
2、本案诉设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6年,被告向曹**、张**出借款项3500万元,被告于2017年4月向浙江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曹**、张**归还借款3500元,案号分别为(2017)浙1124民初***号,并查封了曹**、张**师名下的资产,后曹**、张**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似查,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查封的资产也公安机关查封,被告找到原告,希望原告协助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助其追回款项,后原被告于2018年2月7日签订《承诺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追回全部借款3500万元的,则被告奖励原告20万元;原告为被告追回2200万元本金的利息的,按利所得35%给予奖励。经过原告多次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至2020年5月29日,被告2200万元本金及利息以全部收回,经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一直以剩余1300万元没有拿到为由拒绝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承诺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纪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应该合法有效,被告应当按照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故向法院提出诉讼望贵院支持。
此致
杭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