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当事人向律师咨询,要离婚了,但是却不清楚配偶的存款,不知道对方的公司股权收益,担心离婚时分割不到自己的应得财产。这个情况该怎么办?今天尚斌律师团的离婚律师,结合办案实际,来一一解析,以供有此疑问的当事人参考。
难题一: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一方很难知道对方的存款,即使向法院申请调查,也必须提供存款线索,而不能盲目的到每个银行调查。
难题二:股权收益难知晓
一方经营公司或有股权收益,配偶不是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没有知情权。难以举证其收益状况,只能被动的申请法院调查或评估公司股权分红状况。
律师提醒:中国目前状况,逃税、避税问题严重,公司做虚假帐务严重。股东分红未必就能反映到账面上,审计有时只能走一个过场。
难题三:财产转移难取证
一方将收益存到自己亲属名下,离婚时即使配否申请调查,法院也不管,离婚案件涉及到第三人的,离婚案件不做处理,必须另案处理。
律师提醒:另案处理,难度更大,需要缴纳大量的诉讼费,并且需要举证这些钱就是自己的配偶存在其亲属名下的。(当事人:心很累……)
上述问题,依据中国目前法律规定,还没有很好的办法予以解决。
但是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离婚时遗漏财产,可以在离婚后,自发现财产之日起两年内起诉要求分割,或签订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申请撤销要求重新分割。
注意!另外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转移或隐瞒财产的一方对所转移隐瞒的财产不分或少分,以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