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要:丽水市强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祝吉平、陈伟军、傅国林、傅祖林、兰平儿、宋志连从事保安员,被派遣到第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处工作。六保安员人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为宋志连2011年1月1日、傅祖林2011年1月1日、傅国林2013年11月1日、祝吉平2014年1月1日、兰平儿2014年8月1日、陈伟军2015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保安有限公司通知六位保安员进行保安公司转换推荐或另行安排工作。丽水市强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了2016年3月份工资后,未安排六保安员工作,也未依法向六位保安员支付无工作期间的报酬。另,保安公司也未依法向其中五位保安员缴纳社保。六位保安员向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张帮律师为六位保安员办理相关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案件代理。最终,六位保安人员得到保安公司待岗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等补偿款。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张帮律师在办理该案件不厌其烦、尽心尽责的办案态度,赢得六位保安信任和赞赏。事后,六位保安为了表示对援助中心以及代理律师张帮的感谢,特于2017年3月6日赠送“情系百姓、无私奉献”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