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专职法律顾问3名,法律助理2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为专职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处理政府相关法律事务。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税前年薪平均约30万元,最高薪酬约为50万元/年。法律助理税前年薪平均约15万元。受聘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终止此前的工作(业务)关系,并且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本职工作岗位以外的工作,福利待遇(如工作时间、五险一金的缴纳等)参照公务员标准。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聘用合用》为准。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报名条件
(一)专职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5年以上法律职业从业经验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学位、有10年以上法律职业从业经验;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或律师资格;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法律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1年以上法律职业从业经验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本科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法律职业从业经验;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或律师资格。
3.4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周一)至4月28日(周五)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也可直接送至椒江区法制办。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法制办二楼204室;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jjfzb@126.com;电话:0576-88830125。
(三)报名资料:
1. 专职法律顾问或法律助理《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法律功底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考察:招聘单位视情况对拟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工作单位的表现等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聘用。对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之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拟聘人选递补。拟聘用人选因故不签订合同,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工作小组从考察人选中经综合评议补选拟聘用人选。
六、其他
(一)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